一.活动目的
“十榜彪炳争艳,百人登榜授奖,千人参与争优,万人竞相赶超。”为传扬我校培养志向高远、基础扎实、体魄强健、心境恬美,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育人理念,引领广大学生投入到“勤奋、务实”的学风和“严谨、诚信”的校风建设中去,我校举办“精英明志”系列之2017年度校园十榜人物“创业达人榜”评选活动。现将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二.活动主题
展青春风采、创阳光事业
三.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9日至2017年12月15日
四.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学生工作处
承办单位: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创业学院
协办单位: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创新创业联盟
五.活动亮点
亮点1:活动覆盖面最广,涉及学生与校友
亮点2:创业达人当典范,助登创咖说舞台
亮点3:创业评委层级分明,保证赛事公平公正
亮点4:达人上“创业故事”,尽显创业者风采
亮点5:上榜人物获商事服务,优先入驻省级众创空间
六.评选对象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毕业校友
(校友参评需为我校2009-2013届毕业生)
七.评选条件
1、参评人无违法乱纪记录,在校学生且学业成绩合格;
2、参评人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提供相关资质材料;
3、参评人有规范的经营场地,能接受评选单位考(抽)查;
4、参评人必须有实际经营行为,提供至少三个月企业经营流水;
5、三年内上榜个人不再参评,不得同时申报两个或以上榜项;
6、如与他人合伙、合资经营的参评人,提供正式、有效的相关合作关系证明文件,合作方资质可作为参评人的参评参考材料。
八.报名流程
(一)报名方式
专业学院、职能处室、教学部门推荐、学生/校友推荐自荐,填写《2017年度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精英明志”创业达人榜评选推荐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推荐表》)。
(二)提交材料
1、所需材料
《推荐表》;2张个人生活照以及1张证件照(仅电子版,蓝底优先);营业资质文件、荣誉证书、专利证书等;
2、提交方式
电子版:参评学生团队需提交《推荐表》、2张个人生活照以及1张证件照、营业资质文件、荣誉证书、专利证书等各类支撑材料的电子版资料,文件统一命名为“2017创业达人榜-姓名-电话”,压缩包发至zhbit_suosuoshu@126.com。
纸质版:与电子版相对应的全部资料(除照片外)的纸质版复印件(双面印刷)于报名截止日交至创业学院办公室(一期教师公寓12栋楼下,沃尔玛乘车点旁)。
3、任何与材料认定细则不符的申报资料不予认定;参评学生需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承办方有权在评选的任何阶段取消其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给主办方。
九.评选安排
报名阶段: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24日(截止至24日18:00)。
一轮评选:对所有参评的学生/校友提交资料进行参评要求审查,评选出符合参评要求的候选人。
二轮评选:评选组委会对通过初评的学生/校友所提交获得相对应榜项得成果,进行认定及量化评分,量化指标占整个评选50%分值,依据分值排行前15人作为候选人,各榜项评选组委会对二轮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进入终评。
终评评选:举办候选人答辩会,每榜候选人分别进行个人参评事迹展示并接受评委团和现场观众的提问。由评委会依据候选人现场汇报的情况进行评分,评委评分展整个评选的50%分值。
榜单公示:组委会根据候选人量化指标和评委评分的总和,按分数排名评出上榜不高于10人。十榜候选人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七天,公示期间,对上榜人有异议的可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宣传表彰:主办方对十榜人物集中表彰。评选组委会对十榜人物进行宣传。
十.奖项设置
校授予“榜样在身边”校园十榜人物(个人)相应的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同时给予2000元/人的奖励。
十一.支持措施
上榜人物可获得商事服务礼包券,可用于商事登记、税务登记、基本户开立等企业服务和初创项目扶持,并可优先入驻“广东省省级众创空间试点单位”、“珠海市市级孵化基地”--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创业工场。
十二.联系方式
创业学院(一期教师公寓12栋1层,沃尔玛乘车点旁) 电话:0756-3832084
扫描二维码或直接添加QQ群号(305044373)进入2017年度校园十榜人物之创业达人榜参评解疑QQ群。
更多信息请密切关注微信公众号“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创业学院”(zhbit_cyxy),有关评选活动的内容将第一时间通过公众号推送。
附件:精英明志”系列之校园十榜人物(个人)评选推荐表
“精英明志”系列之校园十榜人物(个人)评选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