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珠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 重点推广产品的通知
时间:2016-10-09 10:54:15 来源: 作者: 点击:
关于组织申报珠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
重点推广产品的通知
横琴新区产业发展局、各区(经济功能区)科工信部门:
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珠府〔2016〕77号)精神,为不断培育和壮大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市场,提升重点骨干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将组织编制《珠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推广指导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我市注册,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二、申报条件
1、产品应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的领域和方向,属于资源节约、绿色环保、技术先进的产品,推广应用能引领产业技术进步方向,能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拥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通过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权属清晰。
3、近三年通过市级以上相关行业部门鉴定、认定的新产品、高新技术产品,或取得发明专利的产品可优先申报。
三、申报程序
遵循自愿申报原则,由申报企业按属地管理向所在地科工信部门、横琴新区产业发展局提出申请。主要程序如下:
(一)申报。申报单位向所在地科工信部门、横琴新区产业发展局提交申请。
(二)初审。横琴新区产业发展局、各区(经济功能区)科工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进行初审,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上报。横琴新区产业发展局、各区(功能区)科工信部门将初审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上报市科工信局。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需提交“珠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推广产品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申请表主要内容包括:
(一)申请企业基本情况;
(二)产品基本情况;
(三)产品经济效益情况;
2、申请表填报内容相应证明材料。
五、扶持措施
(一)列入《珠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推广指导目录》。
(二)列入珠海“政企云”公共服务平台重点企业推广产品。
(三)优先参加我市重点民营骨干企业产品展示和采购交易会,并享受参展补贴。
(四)政府性投资和市国有企业投资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目录》中的产品。
六、其他事项
(一)对于横琴新区产业发展局、各区(经济功能区)科工信部门推荐上报的产品,市科工信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名单经网上公示后,以《珠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推广指导目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自公布之日起二年内有效。
(二)横琴新区产业发展局、各区(经济功能区)科工信部门要坚持突出重点、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选择具有全局性、前瞻性和带动性的产品。企业申请材料由横琴新区产业发展局、各区(经济功能区)科工信部门初审盖章,填报汇总表(附件2),于申报截止日期(2016年10月30日)前将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2份)和电子稿(申请书、汇总表)报送至市科工信局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珠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推广产品申请表》;
2、《珠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推广产品申请汇总表》
2016年10月9日
(联系人:尹刚 电话:2216852信箱:37871168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