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院及2014级、2015级学生:
截至目前,对于我校在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前完成《创业就业指导》(或《创业就业指导2》,两门课程可以学分互换)课程的学习、但未通过相关课程的2014级和2015级学生,我院已安排其于本学期(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第五周和第六周周末重修该门课程。若有学生由于学籍异动等原因,未被安排上课,请于9月26日前联系我院。
《创业就业指导》课程是通识必修课,若在校生未获取该门课程学分,是达不到毕业标准的,请相关学生务必重视。
特此通知,望周知。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756-3832079
创业学院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