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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校内选拔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05-24 点击:[]

各专业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的通知》(粤教毕函〔2017〕8号)要求,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学校定于2017年5月22至8月10日举行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活动目的与任务

本次活动重在深化我校双创教育改革,引导各专业学院积极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通过竞赛参与,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三、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承办单位:创业学院、信息学院、计算机学院、工业自动化学院、材料与环境学院、航空学院、数理与土木工程学院、商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外国语学院、民商法律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

本次活动设组委会和组委会办公室

(一)组委会:负责活动统筹与领导工作。

组委会主任:李绍勋

组委会委员:徐正、张恩、张振、宋雪梅、刘卫平、肖艳光、赵志红、唐洪刚、蔡运记、齐鹿坪、陈晓锋、吴军

(二)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执行、宣传、推广、沟通、协调、推进等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徐正

办公室成员:彭耀、吴小满,各专业学院推荐负责人

(三)各专业学院成立组织机构,负责本学院初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四、活动参赛项目要求

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 “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活动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我校学生(及校友)可参与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含2013级学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含2013级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学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含2013级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学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各专业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本次活动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六、比赛赛制

本次活动采用院级初赛、校级决赛两级赛制。院级初赛由各专业学院负责组织,遴选推荐参加校级决赛的项目团队。院级初赛阶段,参赛的团队需要上网报名,并上传《项目计划书》(报名网址请见下文)。

按照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对各高校参赛项目数量和参赛人数的要求,各专业学院须根据本学院的在校生(含2013级、2014级、2015级、2016级学生)人数,每200名学生上报一个项目(比如:某学院在校生总数为4000人,则应上报20个项目,四舍五入)。同时,总参赛人数不低于本学院在校生总数的2%,各专业学院应上报的项目数及项目推荐表请见“附件1”。

创业学院须根据创业工场的入孵企业情况以及第一、二届校“三创杯”的参赛项目情况,广泛动员创新创业团队报名参赛并推荐优秀项目参赛。

校级决赛由校赛组委会负责,通过组织专家对各专业学院推荐团队的项目计划书进行评审,并根据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参赛名额,按照评审结果,选出代表学校参加省赛的项目。

七、活动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2017年5月22日至8月10日。

(一)院赛(5月22日至6月10日)。参赛团队可通过省赛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就业在线”或“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就业在线”(www.gradjob.com.cn)、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系统平台(“青聘果”APP ,http://www.qingpinwo.com)、“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不同组别的参赛学生需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报名截止时间由各专业学院根据本学院初赛赛程安排确定,需在6月10日前将本学院上报的项目情况以及推荐的项目情况(即“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创业学院邮箱(zhbit_kejiyuan@126.com),文件请命名为“【第三届“互联网+”】**学院上报及推荐项目汇总表”(无需提交纸质版)。

(二)校赛(6月20日前)。校级决赛由校赛组委会负责,通过组织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对各专业学院推荐团队的项目计划书进行评审,选出校赛优秀项目。

(三)项目计划书培训(6月25日前)。由校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在6月25日前对校赛优秀团队进行项目计划书的撰写培训。校赛优秀团队经过项目计划书培训后,须在8月5日前在比赛系统提交修改后的项目计划书(提交修改后的项目计划书前,须通过指导老师的审核)。

(四)推荐优秀团队参加省赛(8月10日前)。由校赛组委会负责组织,根据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参赛名额,按照校赛评审、培训结果,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省赛(确定省赛的参赛队伍后,由创业学院在比赛系统上操作)。

八、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查看并参考具体内容。

九、活动奖励

1、校赛不分组别,设3个金奖(奖金1500元/团队)、6个银奖(奖金1000元/团队)、11个铜奖(奖金600元/团队)、20个优胜奖(奖金400元/团队);

2、设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奖10名(根据指导团队获奖情况,由校赛组委会研究确定,每个项目团队限排序第一的指导老师,不重复计算),奖金:1000元/人。

十、活动要求

(一)各专业学院要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积极鼓励学生组队参赛,为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本学院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本学院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二)请各专业学院将本学院比赛负责人的联系方式(附件2)于5月24日(周三)12:00前报创业学院(只需电子版,请发至zhbit_kejiyuan@126.com),并加入校赛QQ群(群号:624893823 ),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三)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彭耀,联系电话:0756-3832084,

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6号 邮编:519088

学院地址: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创业工场二期D06室

联系电话: 0756-3835024 邮箱: zhbit cyx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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